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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研究方向、研究团队管理细则

发布:qpzvtgbq 浏览:961次

一、实验室内部实行研究方向、研究团队二级管理模式。原则上设置3~4个研究方向,每个研究方向由3~5名学术骨干和相应的研究团队组成。

二、研究方向是对现有研究领域所进行的整合和概括,代表实验室的主要科研领域,体现实验室的主要研究特色;研究团队是实验室的基本科研和考核单位。

三、研究方向采取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负责制。学术带头人职责:

1、学术带头人是所在研究方向的组织和领导者,应对所负责的研究方向具有清晰明确的发展思路和目标。

2、学术带头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本研究方向中设立34个研究团队,并协调研究团队的研究任务,研究团队负责人接受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与监督。

3、学术带头人有权利也有义务提议探索性的自主选题,提出并论证设备采购计划,拟订研究方向发展规划,监督完成本方向目标和任务,总结阶段成果。

4、学术带头人是实验室教授委员会成员,参与实验室发展方向及重大事务决策。

四、实验室研究方向及学术带头人确定基本原则:

1、研究方向由学术委员会根据不同时期的研究特点确定。

2、学术带头人由实验室聘任。

3、学术带头人应为我校正式编制人员、具有博士生导师职格,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标准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。

        4、学术带头人的考核按研究方向的发展状况、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阶段考核。对研究方向管理不善或发展思路不明确的学术带头人,经实验室认定,实验室有权对其进行解聘。

五、研究团队组建的基本原则:

1、研究团队责任人是团队的组建与领导者。

2、所有研究团队都应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领域开展工作。

3、研究团队责任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中青年学者。

4、研究团队责任人应对团队的研究方向有清晰明确的研究思路。

5、研究团队负责人自行挑选相关人员组成课题组,每个研究团队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,受聘人员由研究团队负责人推荐,实验室考察并聘任。

6、对于新申请的研究团队,团队负责人应与实验室主任和方向带头人协商后,就研究方向、人员组成、预期成果等向实验室和学术带头人提出申请。

7、每个研究团队负责人应与实验室和方向带头人签订目标责任书,按目标责任管理。

8、对不能完成或在规定期限中预期无法完成目标任务的研究团队,经考核,重点实验室有权取缔该研究团队。

六、实验室实行方向带头人、研究团队及成员的逐级考核办法。